領有駕駛執照人數  ■ 單位:人  ■ 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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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1.領有駕駛執照人數中不含技工執照、國際駕照及學習駕照。#2.91年7月起重型機車駕照分為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大型重型機車駕照。#3.本表計算單位為「人」,惟同時領有汽車與機車駕照者,「總計」項共列計2 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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